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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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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學生會就當時基本法草委通過一個被認為歷來民主進程最慢的的新主流方案,呼籲同學罷課半天並舉行了全民大會,會眾超過670人。會上通過議案:「基於目前基本法草案有違民主治港,高度自治及保障人權等原則,草擬過程亦未能體現港人意願,故我們不予接受並強烈要求修改。」及後聯同其他四間大專學生到新華社外集會抗議並焚燒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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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學生會舉辦「港大維新」校政改革活動,它以“WE CARE,WE VOICE”為口號,希望透過一連串的活動如座談會、出版刊物等,針對系主任制度、舍監制度、申訴渠道及課程評核四方面向校方提出改革方向;另一方面,「維新」運動則希望能喚起同學對校園和大學事務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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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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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及部份同學連同其他大專院校進行絕食行動以抗議中共無理審判王丹等民運人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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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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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立法局選舉投票日發生陳毓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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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學苑舉辨「最差教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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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學生會舉行了一個為期雙周的港大八十年活動,以「港大你算老幾?」為口號,引發同學討論港大面對的問題及未來港大的方向。此外,學生會更向大學方面呈交了大學交改報告書(三號),及出版了「王賡武校長就任五周年特刊」以評論論王校長在任五年以來的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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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學生會抗議新加坡前總理光耀到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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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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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憲章獲得修改,內容為「增設大學事務秘書一名、加設一名外務秘書,另將外務常務秘書,國際事務秘書易名為外務秘書,使外務秘書人數增至三名、內務秘書易名為常務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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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學生會舉辨了「為了我們的未來」舍堂靜坐行動,來自各舍堂的宿生響應,穿著印上「ORIENTATION-BY THE STUDENTS, FOR THE STUDENETS, FROM THE STUDENTS」的字樣,抗議校方通過官方迎新及迎新守則的動議,侵犯了學生舉辨活動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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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事件」引起一連串討論,並因此事警方控告三名學聯前秘書長,學界發起聲援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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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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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17日,學生會舉辨政制全民投票,共有兩項動議,動議一為:「在公平、公開及民主的原則下,我們認為港人有權參與決定過渡期內的香港事務,而最終應以港人的決定為依歸。因此,九五年的政制安排應由香港市民全民投票決定。」動議二為「我們認為九五年的立法局選舉的議席安排應採用1.銜接基本法及九零年中英七份外交文件之內的安排或2.港督施政報告內的政制安排建議或3.全面直選產生。」結果,動議一及動議二的方案三通過,成為學生會法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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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學生會時事委員會連串行動反對中國申辨二千年奧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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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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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校長王賡武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尾退休,隨後University Council,討論有關遴委會進行篩選候選人之工作。過程中,學生會只能作participant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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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要建新的教學大樓(即現時的周亦卿教學大樓),A-Hall部份面積被削,改建為通往新教學大樓之通道。後圖則被修改,學生會被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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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芋些學系、學會借講師之名租借場地舉辨迎新活動,導致有不公平的現象出現。另外,聯招及新榜之日期亦限制了迎新活動之安排。迎新委員會因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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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約一個月的Generation U,可說是一個文化活動月。在這段期間,除有不同刊物及小冊子之出版外,亦舉辨樂隊表演,文化工作者論壇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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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聯同數個宿生會曾於刊登於<<明報>>的一則聲明中,支持釋放席揚之行動,並提出新聞自由之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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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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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了「三.八全民大會」,可惜此次會議並不成功,並沒落實討論或得出任何結,只能達成共識:作為校長候選人其中一項必要條件是願意公開本身的資料及政綱,校方亦應公開接受候選的理據,學生在候選過程中亦應有一定程度之決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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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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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校方於假期中的某一天,擦去太古橋上有關六四屠城之標語。學生會署理幹事決定發表聲明,譴責此次事件,並於八月重屧標語,往後每年亦有同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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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缺莊的關係,學生會並沒有對釣魚台事件作出任何活動,引起部份同學不滿,寫大字報譴責學生會此次事件上態度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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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長鄭耀宗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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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新的本地學生資助及貸款計劃,免取入息審查,但年息高達十厘九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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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到新華社門前靜坐,譴責王丹無辜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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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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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殤之柱被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先後否決擺放於轄下公園後,於六月四日凌晨被運往黃克競平台旁邊空地,但遭校方多番阻撓,直至六月十六日才能成功豎立。後在十一月,國殤之柱開始在各大專院校作巡迴擺放,先後豎立於中文大學、嶺南大學、浸會大學、科技大學、理工大學及城市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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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日,學生會在鬧市派發印有「絲帶民心願」的黃絲帶及「黃絹繫民心,主權在人民」;數十位「老鬼」、「新人」決定當晚於中環匯豐銀行出發,以一個和平形式舉行遊行,亦一路上叫口號,主題為「強民統治固可恥,極權暴政更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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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十一日,學生會在世銀年會舉行場地外,有多名示威者進行示威遊行,後與警方發生衝突,多名人士被補,其中包括港大學生。多名示威者後被起訴阻差辦公及襲警罪,在九八年五月四名示威者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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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委員會通過全面外判所有餐廳,「大學膳食組」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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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了學生會四十三年的學生會經理發叔(呂君發)宣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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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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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月,「XX小組」舉辨了反性騒擾集會,討論性騒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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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本地學生資助及貸款計劃落實執行,港大及學聯發表聲明,嚴勵批評新學生資助計劃年息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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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三十名學生向校長請願,抗議他不尊重民意和不守承諾,迴避保留太古橋六四標語,沒有將師生民意調查的報告向校務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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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間,學生會進行內部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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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改革落實執行,實行學分制,而學生亦須每學期考一次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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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於九月廿四日至廿五日,就「國殤之柱應該長期豎立於香港大學」作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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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日的主題為「學生權益」,除各學院、學系、舍堂等之攤位外,於中山廣場亦設立了「師生合任爭取學生權益」討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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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十一月,在中山廣場舉行了「鄭校長論壇」,討論有關課程改革及學分制的混亂、新本地學生資助及貸款計劃的爭議、新學生事務主任遴選、大學削減開支影響學生服務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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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十二月,國殤之柱再次運抵港大,橫放於黃克競有蓋平台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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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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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政府擬推出分科收費計劃,引起學界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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